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内设、二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_沙巴体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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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内设、二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27 字体大小:



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根据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厅字〔2024〕2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24〕15号)、《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长编办〔2024〕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党组会研究审定通过,现将分局内设、二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明确如下。

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内设机构

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一个二级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黄波平

科员:周斌、杨李(借调)、王凡、杨之婧、王佳华、沈准、陈媚

职能职责:负责文秘、会议组织、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接待、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食品安全、办公区域垃圾分类、扫黑除恶、创卫工作;牵头组织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承担局机关、二级机构及区环委办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完成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科技与财务处、信息中心。

2.组织人事与宣传教育室

负责人:罗丹

科员:刘艳芳、李乐、易鸣

职能职责:负责分局、执法大队及区环委办的党群工作;负责分局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分局组织建设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落实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党组会议,工会、老干、关协、妇女;指导和监督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采访报道,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完成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宣传教育处,驻市局纪检组。

3.综合督查协调室(环委办)

负责人:邓立建

科员:李义(借调)、罗正彬(借调)、丁杨、丁双飞、唐柱男、邓丽娜、苏懿、彭英

职能职责: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工作。统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负责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负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督查督办。监督指导各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实情况;完成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环委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督查协调处。

4.生态环境管理室

负责人:杨燕舞

科员:饶旭、杨俊、陈鑫望、董继长、郭沛、肖祯、邓昊

职能职责: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牵头调度、组织本单位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牵头调度、落实本单位“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承担水、土壤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具体工作,负责水、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承担全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辐射环境监管、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牵头协调和组织较大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配合做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工作,企业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及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申报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核与辐射监督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5.法规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室

负责人:邓伍?

科员:周礡、李杰、张璇、张慧芝、戴万纯

职能职责: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等生态环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号牌发放,负责区域限批的执行,管理政务中心环保窗口;负责营商环境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竣工验收;承担局内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环境保护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法制培训;牵头组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红黑榜”认定;指导监督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

(二)二级机构

生态环境监测站(蓝天办)

站长:李冬阳

科员:张畅、李文武、李利、王继省、李灿仕、李邦、李伟、宋颖婷、邹欣宏、程灿辉、赖春香

职能职责: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要求组织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并进行预测预警,及时收集、汇总全区环境监测数据,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质量保证,负责全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负责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环境统计工作;协助做好老局机关管理、老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对口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

牵头调度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承担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具体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牵头组织、调度本单位蓝天保卫战工作及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负责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督预警,重污染天气应对,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实时调度;负责调度相关部门空气质量监管执法;负责污染天气日常巡查、资料收集、综合通报;完成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

二、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望城执法大队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李文祥派驻至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望城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环境信访、环境应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毛秋香、虢曼、蔡雨晴、陈永、吴青岚、黄裕乔、欧阳之柱、刘翱、刘洋、李智勇、毛斌、张洪源派驻至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望城执法大队,承接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


???????????????????????????????????????????????????????????长沙市生态环境望城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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