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强化企业用工指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长沙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 2025年1月1日起,开展 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 及在长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开发、施工企业。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同一用人单位在不同区域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行政办公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评价,评价结果全市互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央属、省属以及外省和部队驻湘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二、评价内容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开发、施工企业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对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三、评价标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为A、B、C三个 等级。A 级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B 级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合格单位,C 级为劳动保障守法失信单位。
(一)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评为A级
1.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 处;
3.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二)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评为B级
1.基本能够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并已主动纠正或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予以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未受到行政处理(处罚);
3.未发生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4.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 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骗取社会保险费待遇的;
8.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在工程建设领域,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10.有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四、评价程序及结果运用
(一)自查申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6日)。用人单位对照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 进行网上申报。个别因改制破产等原因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或因数据过大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可以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申报。市、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申报情况及时进行初步审查。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后,可上网查询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
(二)审查复核(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市、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初步审查情况进行审查复核,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时参加书面审查、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初步评价(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市、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及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用记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价, 并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形成客观初评意见,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等级评定(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市、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综合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形成拟评价意见,报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审定后,确定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文字公告、门户网站等方式告知用人单位。
(五)结果运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市、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单位,经主动申报,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列入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管理。每个管理周期为两年,期满自动退出,企业可以再次申报。对信用较好的A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评优、评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及企业上市等诚信评价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予以优先通过。对信用一般的B级单位,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日常监管对象,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 和咨询,帮助改进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 级。对信用较差的C级单位,列为劳动保障监察各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监管对象;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评优、评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及企业上市等诚信方面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将工程建设领域C级企业名单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其行业信用监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扎实开展,避免出现“打突击” 、延误评价时间、随意评级等情形。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县(市)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对书面审查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审参评积极性。要创新工作方式,熟练系统操作,主动作为,广泛发动,通过推送手机短信、发放传单以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宣传相关政策,持续扩大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覆盖面,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加强指导推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大对各区县(市)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填报集中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将总结、统计报表及守法诚信 A 级单位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
1.用人单位网上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操作手册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3.用人单位现场书面审查资料清单
4.2024 年度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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